根据浙江省202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要求、《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宁大政〔2021〕2号),特发布202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工作的通知。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选拔部分优秀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免试研究生,由学生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定协议,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限三至五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服务学校
浙江省2022年推行“硕师计划”的中小学等,正式服务单位以协议书所签订内容为准(协议可参考附件2)。
三、推荐指标
本次“硕师计划”推荐指标为2人。
四、推荐条件
1. 2022届宁波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于前50%;获得2个及以上创新学分(不含创业、素质、技能等学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全省大学英语三级统考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统考成绩合格及以上)详见(附件4)。
2. 志愿到县镇或以下学校任教,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3. 品行表现优良,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五、推荐办法
1.9月8日至9月10日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初审合格后,将《宁波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宁波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2.教务处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自行联系我省各区县,参加相关考核并与当地教育局行政部门签订服务协议。
3.9月22日前学生将与教育行政部门签定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各类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审核。当有效签署协议人数大于我校推荐指标人数时,按照综合评分确定最后推荐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同时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综合评分计算方法:(总积点分/所修课程数)× 20 + 创新学分(最多20分,不含创业、素质、技能等学分)。
六、培养学校
“硕师计划”属于专项计划,获得“硕师计划”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选择浙江师范大学或杭州师范大学就读,并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上注册、报名、缴费后,经所报考专业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联系人:陈亚西(教务处204)
联系电话:87600450(695786)
联系邮箱:chenyaxi@nbu.edu.cn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
附件1:宁波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申请表
附件2:宁波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报名汇总表
附件3: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任教服务期协议书(参考)
附件4:《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