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学生挑战学术前沿、追求卓越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构建具有宁大特色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建设一批本科荣誉课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定义与建设目标
本科荣誉课程是我校为志向高远、能力卓越、学有余力的拔尖班学生开设的具有高阶性、挑战度的课程,旨在提供更具深度、广度和挑战性的学习体验。该类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及师生互动等方面均明显区别于普通课程,其目标是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和潜能,使之具备深厚的专业基础、前沿的学术视野和持久的学术竞争力,为培养未来杰出学者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荣誉课程的建设目标在于:推动教师持续更新教学理念与内容,深化教学改革;促进一批高质量教材、高水平自编讲义及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强化对学生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及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系统性训练;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人心向学、追求卓越的学术氛围。
二、建设范围与要求
(一)建设范围
荣誉课程应为全校拔尖班培养计划内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部分专业特色选修课程。可对现有课程进行升级改造,也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新建课程。
(二)建设要求
1.完善课程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除常规要素外,必须明确说明:若存在对应的同名普通课程,需详细阐述荣誉课程在深度、难度、广度或教学方式上的区别与提升,并明确荣誉课程与普通课程的替代关系;若为新建课程,需论证其作为荣誉课程的设置依据。大纲还应明确指定教材与阅读材料、助教职责与要求、多元化考核方式与详细的评分标准。
2.优化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应深度融合学科经典与前沿动态,包含充分的研讨、探究与实践环节。荣誉课程应为加强专业深度、拓宽专业广度的课程,原则上应有先修课程要求。课程应强化本研贯通长周期培养,能够与本研贯通培养模式相衔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创新教学方式。结合课程特点,创新数字化教学方法,充分运用数字化教学平台、教学资源和教学工具,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融合式教学改革与实践。鼓励采用小班化教学、研讨式教学、项目式(Project-based)或案例式等研究性教学方法,增加学生课堂内外参与的深度与频次,促进学生深度学习与自主建构。
4.丰富教学资源。课程应依托高水平教材与优质教学资源。鼓励引进国际经典教材、汇聚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建设本土化优质教材及多模态教学资源库。
三、申报条件
(一)主讲教师与团队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课程主讲教师应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本科教学经验,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应教学能力,且主讲相关课程经历不少于三轮。本科教学经历不足三年的教师一般不宜担任主讲。
2.鼓励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课程负责人),人员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团队构成及成员变更需报教务处备案。支持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与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所需经费由拔尖班专项经费或学院其他经费进行解决。
(二)助教配备
荣誉课程须配备助教。助教可由青年教师、博士后、优秀研究生或修读过该课程且表现优异的本科生担任,由主讲教师遴选,并负责其工作指导与考核。助教须参与组织讨论课、批改作业、答疑辅导等教学辅助工作。学院应组织对助教工作的培训与评估。
(三)学分与学时
荣誉课程原则上应设置充分的研讨与实践学时,单门课程学分数不低于3学分,鼓励设置为4学分及以上,周学时安排应保障学习深度与互动频率。
(四)考核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应注重过程性评价,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全面评估学生的知识、能力与素养。平时成绩(含研讨、作业、项目等)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2.成绩评定中的A等(或相应等级)比例可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经院系制定、学校审核后执行:
(1)设定不超过修读总人数40%的比例;
(2)参考修读学生既往学业表现,在一定范围内(如±5%)浮动确定比例;
(3)依据预先公布的、客观明确的绝对评分标准评定,不设固定比例限制。
若荣誉课程为专业全员必修,则其A等成绩比例按学校普通课程规定执行。具体方案需在开课前明确并公布。
(五)课程退出机制
院系应在课程实施方案中明确是否设置荣誉课程退出机制。原则上,学生申请退出荣誉课程的时间不得晚于学期第12周(或学校规定的期中退课截止时间)。退出后,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相对应的普通课程,并按普通课程的要求进行考核与成绩评定。
四、申报程序与立项管理
(一)立项数量与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本年度拟遴选40门左右本科荣誉课程。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2026年4月8日(周三)前,申报课程负责人登录https://bkjxcg.nbu.edu.cn/kcjs,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登录,进行系统申报。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请在通知文末下载,课程教学大纲请复制到申报表后,提交时请删除模板中的批注说明。
申报时上传材料清单如下:
(1)《宁波大学本科荣誉课程申报表》Word版;
(2) 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的申报表PDF版。
2.纸质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在4月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6份,签字盖章)报送至黄陈月莉楼204室。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会评,会评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二)立项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3年,立项课程最晚须在2027年秋季学期或2028年春季学期开课,课程至少开设2轮才能参加验收。
2.荣誉课程应在课程名称后标注“(荣誉课程)”。课程停开或主讲教师重大变更,须经院系论证并报教务处审批。
3.荣誉课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认定审核、质量监控与资源协调。开课院系负责具体建设、日常运行、教学组织与质量保障。学校将成立“本科荣誉课程”专家组,负责审核认定院系课程方案、评估课程执行情况、指导解决课程建设问题。
(三)保障与激励
1.对立项的课程学校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所有经费管理按照《宁波大学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立项和结项时分别拨付60%和40%。经费可用于课程建设、助教津贴、教学研讨、教学资料购置、外聘专家讲课费等。
2.建设期内课程教学工作量按2.0系数加倍计算,课程验收通过时,一次性补发建设期的奖励性教学工作量。对于建设成效显著、学生受益面广的荣誉课程,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更高层次的教学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董微雨,电话:87600417。
附件:1.宁波大学本科荣誉课程申报表
2.非认证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及学科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3.认证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及学科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4.专业理论课程大纲模板
5.专业实验实践课程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