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22学年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各项准备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试行)》精神和《宁波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9〕13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2学年教育实习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一、实习时间的安排及要求
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时间拟定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一般第2周至第13周),为期12周。
二、实习资格的审核
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教育实习。
1.完成规定的教育见习且成绩合格。
2.完成培养方案中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师教育类核心课程修读,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3.通过学院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或参加校级及以上师范技能竞赛获奖取得免考核资格。
三、实习学校的落实
实习学校为省、市备案的教师发展学校,由各学院安排, 未确定的由教务处统筹协调。
四、实习计划的制定
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开课计划和教育实习大纲的要求,于6月11日之前,将专业教育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备案,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习的,须经所在学院同意并仍统一安排在教师发展学校实习,相关学生信息学院报教务处备案(附件2)。
五、指导教师的选派
做好实习学生“双导师”的选派工作,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师范生实习指导工作。各学院应选派了解基础教育现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育实习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六年以上从教经历、中级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实习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六、实习过程的管理
学院要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指导、巡查。
七、实习学生的准备
实习生应提高对教育实习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在思想和心理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要了解并熟悉本专业课程标准和学生教材的编制理念及基本框架,熟悉教材内容,增强自身对基础教育的适应性,为实习工作做好准备。
八、安全管理的强化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宁大政〔2015〕39号)文件精神,各学院作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为每一位参加实习的学生做好实习期间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指定每个实习点的带队教师和每位学生的实习联系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计划地、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九、实习工作的总结
教育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主动征求实习学校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师、学生对专业教育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体会、建议等进行交流、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教务处备案。各学科性学院要做好实习相关过程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同时,要通过学习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搭建实习学生和下一届学生沟通的平台,努力实现师范生教育实习质量的稳步提升。
十、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5月底——6月上旬 |
1.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构成,不含秘书总人数为单数); 2.学院拟定2022学年实习工作计划(附件1、附件2); 3.学院完成实习学生编组及汇总工作; 4.学院登陆浙师智慧教师教育平台(网址http://smtedu.cn/),建立各专业2022学年实习活动列表、任务模版、考核模版等。 |
6月11日前 |
学院将宁波大学师范专业教育实习计划纸质稿交教务处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chenyaxi@nbu.edu.cn。 |
6月30日前 |
教务处完成《2022学年教育实习工作手册》编制并下达至各学院。 |
9月初——12月初 |
1.学院进行实习前思想动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为实习学生做好实习期间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工作(按照宁大政〔2015〕39号文件执行); 2.学院组织学生实习、教师指导; 3.学院及时指导学生登陆浙师智慧教师教育平台(网址http://smtedu.cn/)记录相关内容; 4.学院、学校检查实习工作。 |
12月20日前 |
1.学院完成学生成绩评定工作; 2.学院根据《宁波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9〕139号)的有关要求,整理实习教案、听课记录表、辅导记录表、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考核成绩一览表等,做好教育实习资料归档; 3.学院完善浙师智慧教师教育平台的各项内容; 4.学院召开教育实习工作汇报交流会(吸收下一届学生参加),组织学生交流教育实习工作体会。 |
12月27日前 |
1.根据实习文件要求,学院将推荐的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 2.学院完成教育实习书面总结,发送至chenyaxi@nbu.edu.cn。 |
附件1:宁波大学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附件2:宁波大学师范专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实习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设置情况一览表(宁大共建)
宁波大学教务处
202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