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浙教师〔2022〕17号)、《宁波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宁大政 [2022]37号)、《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了2023届相关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经过程性考核、笔试、面试(教育实习)等环节,42名学生拟通过考核,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年5月12日—5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交教务处204室。
联系人:陈亚西
联系电话:87600450 695786
邮箱:chenyaxi@nbu.edu.cn
附件:2023年上半年宁波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拟通过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