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特殊类型招生秩序,切实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及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请全校教职工严格对照相关规定,如实报备本人子女及其他亲属报考我校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主动回避,确保招生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一、应报备人员范围
有子女及其他亲属报考《2026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我校教职工。
二、报备方式
请应报备人员如实填写《2026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本校教职工子女及其他亲属报考情况报备表》(见附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所在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须于3月23日前将《报备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黄陈月莉楼205室)。
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 卢佳芳,电话:632373(短号),87609035;
纪检监察室: 傅烈成,电话:691102(短号),87600092;
教务处:刘超,电话:638816(短号),87600788。
党委组织部
纪检监察室
教务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