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助讲教师培养工作,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落实《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宁大政〔2024〕136号)文件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第22批青年助讲教师教学试讲与磨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参与对象
第22批青年助讲教师(名单见附件1),培养期内每人须至少参加1次试讲与磨课活动。
2.组织单位
各学科性学院负责本单位活动组织,鼓励跨院联合举办。机关、阳明学院、独立建制研究所教师的活动,原则上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筹。
3.时间安排
各学院最晚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试讲活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活动流程及要求
1.试讲环节
青年教师依据拟授课程教学大纲,从课程的重点章节中选取1-2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开展一段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试讲时间一般为15分钟。
2.磨课讨论环节
试讲结束后,专家对试讲情况进行点评,围绕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组织、语言教态、课件规范性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记录关键要点。同时,组织现场教师开展教学研讨。
3.专家邀请
各学院可邀请青年助讲结对导师、教学督导、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学能手等参与指导,每次活动至少邀请3名以上同行专家。
三、材料提交及学时认定
1.提交材料清单
(1)活动签到表(纸质稿)
(2)青年助讲教师试讲反馈表(纸质稿)
(3)学时认定表(电子版)
欢迎各学院提交活动新闻稿,教发中心将择优报道,推广优秀经验。
2.学时认定
教发中心审核材料后,统一录入助讲培养系统。试讲教师计4学时(模块四),观摩教师计2学时(模块五)。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实效,助力青年教师教学成长。
2.活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发中心张巧巧(电话:87609302,676998,邮箱:zhangqiaoqiao@nbu.edu.cn)。
附件1:第22批助讲培养名单
附件2:签到表模板
附件3:青年助讲教师试讲反馈表
附件4:学时认定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