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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10-16  访问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校需提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填报数据表》、《数据清单》中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因绩效评价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学院和部门根据通知(附件1)及任务分解表(附件2),组织老师认真填写附件3及附件4相关内容。并请于11月4日前将需提供的相关数据材料等电子稿发送至chenyaxi@nbu.edu.cn 。联系人:陈亚西,联系电话:87600450、695786。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2024学年师范生绩效培养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填报数据表.docx

 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数据清单.xlsx


教务处

         2024.11.16


附件: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级师范生教育研习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申报“学科教学论类”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进行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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