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办学在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指引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兼顾效益的办学理念,平稳有序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一、学校情况
(一)学校概况
宁波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学校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深入实施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承训单位”、“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服务模式的百所联盟”启动单位之一。在继续教育领域,获得了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二)继续教育总体规划与办学定位
《宁波大学“十四五”改革与发展规划》提出要构建全方位继续教育新格局。学校坚持以“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兼顾效益”为原则,树立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办学理念。通过优体系提层次,抓管理促规范,抓质量创特色,抓改革促协同,控风险、守底线,打造继续教育品牌。
(三)继续教育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
学校继续教育采用“管办督评”四位一体的办学体系。教务处是学校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动。各二级学院依规申请可开展继续教育办学活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建立责任制及风险防范体系。校院设有继续教育督导组,对办学规范和质量进行督查和指导。
(四)继续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
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学校继续教育工作,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大国建设。优化继续教育办学层次,规范成人学历教育管理和校外教学点管理,明确非学历教育办学定位,对接地区、行业、企业需求,拓展办学领域。
二、专业设置
(一)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
2023年我校备案的学历继续教育共计17个专业,均为专升本层次,办学形式有函授、业余。专业设置详见附表1。
(二)专业调整情况及思路、进展
根据前一年实际招录情况以及生源调研,2023年停招临床医学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备案专业数量较前一年减少两个。调整思路主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及市场变化。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调整情况
2023年,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起草制订了《宁波大学关于修订2024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24年,我校将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全面修订相关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三、人才培养
(一)学历继续教育
1.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层次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及高中起点专科。办学形式有函授、业余。至2023年底,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为7287人,其中,本科生7286人,专科生1人。
2023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3799人,其中,本科毕业生3795人,获学士学位521人,专科毕业生4人。各类型、各层次、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在籍人数见附表2。
2.自学考试工作
至2023年底,学校自学考试主考及学历文凭指定专业为12个,其中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4个,业余自考助学专升本在籍学生1822人。2023年共 5人获得学士学位。
(二)非学历继续教育
1.办学情况
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对象有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专技人员、在校大学生、农民、船员及各类社会人员等。招生方式包括学员自主网上报名、合作(委托)单位定向招生和面向社会招生等多种方式。教学模式主要有业余面授、全日制脱产等。培训形式以线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全年共组织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640个项目,合计1455个班期,累计培训61600人次。其中,开展各级各类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339班期17991人次;开展各类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委托培训216班期10836人次;开展职业技能认证类培训736个班期22815人次;开展非学历脱产班项目76班期3745人次(包括高技能班、语言类培训班、新视野融创班等);开展CPA、ACCA高端课程培训8个班期254人次;开展自考业余助学类培训68个班期3285人次;开展其他培训12个班期2674人次。
2. 规范及管理
继续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修订《宁波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强化办学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办学规范。组织开展二级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自查活动,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项目制定整改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实地开展办学检查5次,重点监查非学历脱产项目的风险管理情况,完成检查报告2份。
加强顶层设计,细化管理过程。研究制定《宁波大学拟开展的非学历培训计划(2023年)》和《宁波大学2023年非学历脱产培训项目计划表》,对脱产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要求所有面向社会招生的项目公开招生人员名单,增强培训的透明性。加强对办学合同、立项、招生宣传、开班计划、各类结业证书等环节的审批把关。
加强师训过程管理和质量建设,浙江省教师培训平台学学员满意度创新高99.5%,针对师训项目申报质量问题,举办“师训平台项目申报质量提升培训会”,对全校师训项目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补短板,提质量。
四、质量保证
(一)制度建设
学校坚持以制度建设促进继续教育办学的规范化,2023年,出台或修订了《宁波大学推进新时代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宁大政〔2023〕40号)、《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规定》(宁大政〔2023〕42号)、《宁波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125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强化了办学部门的主体责任,细化了项目管理规范和流程。同时,修订了继续教育办学专项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引导办学学院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各二级学院也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如《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培训项目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继教〔2023〕2号),《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点及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继教〔2023〕9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脱产班班主任管理办法》(继教〔2023〕26号)等文件。
(二)师资保障和管理人员配备
学校严格规范继续教育师资准入条件和继续教育从业人员管理,明确从业资格与岗位职责要求。以学校师资为依托,聘用部分口碑好、具有影响力的校外师资,建立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师资库。加强相关培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教学评议制度和听课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学历继续教育主讲教师数有240人,其中本校主讲教师数189人,副高及以上的本校教师数101人;辅导教师数381人;管理人员本部51人,校外点154人。各校外教学点专职管理人员数见附表3。
(三)资源建设
学校通过钉钉直播平台将开设的专业课程辐射所有校外教学点,共创建在线课程287门,为学生提供了网上学习服务。各专业开设的课程都配有文本教材,授课音视频资料。
校内资源综合利用,满足学员需求。校外教学点共享本部的网络课程资源,也可直连本部的直播课堂并进行互动。各教学点终端数及计算机台数见附表3。
(四)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合作办学项目进行审核,坚持办学主体地位,明确办学主责。加强教学点设置的规范管理。2023年,我校共设有备案校外教学点19个,其中14个具有2023年招生资格,2个校外教学点在2023年7月所有学生毕业后即已关停并于2024年1月申请撤销;另外 2个目前还有学生未毕业而处于合作关系存续期,待全部学生的学业终结后予以关停;1个整改验收合格通过并于2025年恢复招生。
(五)内部外部质量保障
学校领导重视继续教育工作,重大事项有校长办公会议或校长专题会研究决定。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各职能部门对全校的继续教育办学及其管理进行指导和工作协调,并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主要议题。
归口管理部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或修订文件,细化规程,定期开展检查活动。2023年,全年走访学校调研20余次,完成教育厅关于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排摸3次(公务员培训、医学学历培训、初中生衔接培训),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办学自查自纠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安全抽查活动;全年处理投诉2起,发放继教整改函2项;开展推门听课14节次;完成督导整改报告2份。
发挥校院两级督导作用,加强继续教育督查、指导。2023年学校继续教育督导以线上线下听课的方式共听课164节,督查了63位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现场及22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及指导过程。并对本科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试现场情况进行了全程督查。通过交流调研,以及过程督查,发现我校继续教育办学中的问题,并提出专项建议。
(六)信息化建设
学校建有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各1个。继续教育学院专用的信息化硬件包括:防火墙1台、日志审计服务器1台、服务器26台、存储1台容量20T、核心交换机1台、接入汇聚交换机8台、全院无线覆盖1套、移动录播直播系统设备1套等。软件系统形成集学历教育信息化平台、非学历教育信息化平台、课程资源制作系统、文档云盘存储管理系统为一体的全方位信息化生态系统。
(七)办学设施条件
学校在市区有一幢7000平米的独立大楼供继续教育学院办学,建有网络课程制作演播室3间,国际贸易实训基地1间,中心机房1个,专用计算机房2个,计算机104台,多媒体教室24间。此外,继续教育办学共享学校资源及软硬件条件。2023年校外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见附表3。
(八)经费保障
学校为各学院继续教育办学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和经费支持。办学收入的大部分用于相关的教学建设和质量保障,如课酬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建设、设备购置更新、教材建设、队伍建设、后勤支持等。2023年,全校继续教育办学收费总额约1.52亿元,学历继续教育合计3195万元,其中拨付教学点学费分成1735万元。
五、社会贡献
(一)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情况
学校继续服务教育对外开放的国家战略,如受浙江省卫健委委托,我校中法联合学院为促进两国友好交流,为赴马里、中非两国的医疗队员提供法语培训共两期,提高两国医疗队员的交流水平。
积极响应党中央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要求,结合学校专业特色,积极组织申报浙江省各类教育基地的申报。2023年,我校被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确定为十所全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之一。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十家承训单位之一。
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我省是民营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的实际情况,聘请资深企业工程技术专家,举办“先进集成电路设计与版图验证”高级研修班,提升浙江省集成电路企业与科研机构从业人员对现代先进集成电路设计与版图验证等领域新理论、新技术和新应用的理解,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资源开放服务情况
继续教育共享学校的教学条件和资源,尤其在师资、课程和信息化平台资源方面。继续教育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平台能容纳5万学历继续教育在线学生和1万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在线学生网上学习,网络课程资源已涵盖10多个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前,有143门网络课程和1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对外开放。
(三)对口支援帮扶情况
1.东西部(凉山州)扶贫协作
举办2023年凉山州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提升妇女干部的视野格局、责任担当和履职能力。
举办三期雷波县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共为雷波县乡村干部培训180余人次。聚集乡村振兴、城乡治理这一时代主题,从理论、实践层面将可借鉴、能落地的工作方法分享给每一位学员,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
2.宁波市对口(安徽省蚌埠市)支援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推做实甬蚌对口协作,加快推动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与中共蚌埠市委党校签订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宁波大学人才培训基地”。
依托该基地,先后举办蚌埠市各级各类干部人才培训10个班次,总计培训人数近500人。一些项目,如蚌埠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班、蚌埠市淮上区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蚌埠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等,培训方案有特色,效果好,为推动蚌埠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资源支撑。
六、特色创新
(一)建立“管办督评”工作体系,推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校继续教育实施校院两级、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同时,成立继续教育督导组,建立校院两级督导工作体质,设立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统筹包括继续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这样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压实了二级学院的办学主体责任,明确了归口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了督评机构的质量保障责任。我校继续教育“管办督评”四位一体的办学体系得到了省教育厅的推广及省内同行的认可。
我校申报的基于‘数治’的学历继续教育‘管办督评’体系建设”项目成功入选2023年教育部学历继续教育创新改革百强示范建设项目。
(二)强化全过程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实践
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注重“全过程管理”和质量体系建设。以我校航海类非学历教育体系为例,坚持“以学员为中心”、“实践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建立了“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20余年。通过“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海事之眼”APP、“船员通”APP,“兴渔学堂”APP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过程管理;通过培训课程认证、精品课程建设,规范和提高课程质量;目前已累计培养各类船员约15万人次,船员考试合格率始终保持省内领先。
(三)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
2023年,学校发表继续教育研究论文3篇,立项的研究项目6项。
论文3篇:
1.刘兰兰,乐传永.乡村教育与乡村治理耦合关系的实证研究,教育发展研究,2023,43(20);
2.孙立新.“人工智能+老年教育”发展理据、风险表征及实践路向,成人教育学刊,2023(11);
3.孙立新.三螺旋理论视域下高校老年大学改进路径,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3(11);
研究项目6项:
1.刘兰兰《社会变迁与中国成人教育的演进逻辑——基于口述史的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023.10立项;
2.张倩倩《高校党建“一站式”社区育人体系研究》,厅市级专项任务项目,2023.11立项;
3.孙立新《提升普惠性人力资本——基于 SOC 模型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路径》,市教育局级教育规划课,2023.5立项;
4.常文豪《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视角下高校创业教育的增值评价研究》,市教育局教育规划课题,2023.5立项;
5.徐建平《中职教师继续教育质量提升的路径与方法》,横向项目,2023.4立项;
6.孙立新《空间生产理论视域下我国老年教育资源空间布局与优化路径研究》,校级培育项目,2023.12立项。
我校教师积极参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颇丰,其中汪明帅《从思维可见到思维发展:小学数学探究性作业的设计与实施》获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另有三人获宁波市基础教育教学突出成果奖。
七、问题挑战
(一)面对的新挑战、新需求
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建设,从而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目前,继续教育办学无论是办学资源还是办学质量,离人民群众终生教育的需求尚有距离。
2. 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无一不对高校继续教育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还不能完全有效支持产业发展,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无法主动适应产业发展和学习者的现实需求,比较滞后。
3.作为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在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过程中,既对教育服务地方和社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对继续教育培训如何与自身的学科建设互融互促提出了新思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继续教育工作在高校仍然属于“边缘地带”,对继续教育的资源投入不足,制约了继续教育发展和质量的持续提升。
2.精品项目和经典案例的培育效果不理想。办学学院积极性不够,缺乏思路,需要进一步作针对性的指导,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措施调动学院和教师的积极性。
3.与学科融合不够。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优势特色没有在继续教育领域很好的发挥出来,继续教育与学校学科的融合和互动不足。
八、工作考虑和建议
(一)发展思路、目标和举措
“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是党和国家对继续教育的要求,也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推进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1.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做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重要部署。认真学习教育部印发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重要意义。
2.进一步转变办学观念,创新继续教育发展格局,深化办学内涵,推动继续教育事业有效服务学校高水平发展。
3.主动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需求为导向,主动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对接,加强调研,构建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的课程体系。
4.立足学科优势,打造行业品牌。依托学科优势,加强品牌研发,开展特色化、专业化、差异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5.强化风险意识,完善继续教育办学体质机制,加强办学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及办学质量监控。
(二)政策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办学,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充分调动学校和老师参与继续教育办学的积极性。
2.加强特色发展和品牌建设。对各校有基础有特色的项目积极培育,加强建设,实现继续教育办学百花争放的良好局面。
3.推进继续教育的改革创新,构建职继融通、产教融合的育人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协同创新以及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