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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6-06-04  访问量: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获批立项的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及要求

1.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内容,以及申报通知中的建设任务(包括革新教研模式、推进教学研究、共享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等)对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填写《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项目所在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给出初步意见。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虚拟教研室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评议,重点审查申报书中建设目标、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

4.原则上所有校级虚拟教研室须参与本次结题。

三、材料报送

1.系统填报

2026年6月15日(周一)前,虚拟教研室负责人进入“本科教学创新平台”,进行系统填报。

填报时上传材料清单如下:

(1)《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Word版;

(2)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的验收报告PDF版;

(3)相关佐证材料;

(4)《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PDF版。

2.纸质材料提交

结题材料在系统中由学校初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将《验收报告》纸质材料(一式7份,签字盖章)报送至黄陈月莉楼204室。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会评,会评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董微雨 联系电话:87600417。


附件:1.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立项名单

2.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6年6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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