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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6-03  访问量:

各学科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对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的最新要求,以国家战略需求、现代产业发展和科技前沿为牵引,持续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结合《宁波大学专业优化调整方案》,聚焦优先培养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面向2026年申报工作,各学院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原则上执行“增一撤一”机制各学院要加大存量专业“关停并转”力度,除新增战略急需专业外,原则上只减不增或多减少增。重点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要求,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2026年学校新申报专业中理工农医类占比不低于70%。

二、申报方向

对符合以下重点方向的急需紧缺专业优先支持申报:

(一)紧密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

新申专业优先支持接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宁波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瞄准集成电路、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新能源、新材料、脑机科学与技术、自动驾驶及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的专业。

(二)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须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整体布局相一致,重点围绕“五涉”(涉外法治、现代海洋、港航与物流、生命健康、乡村振兴)、“五智”(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商科、智慧教育、智慧设计)及基础学科等发展方向进行设置。

(三)具良好前期建的急需方向

新申专业先考已有建设微专业的基础,鼓励各学院通专业先行探索、学基,将微专业专业孵化的试验”和“蓄水池”。

(四)具备新兴交叉学位点支撑的专业

新申报的专业,优先考虑有新兴交叉学位点支撑的专业,鼓励学院依托交叉学科优势,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与专业一体化建设,将学位点资源转化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强力支撑。

(五)教深度融合且产业学院基良好

新申专业先考虑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同育人机制完善的方向,要求已建有行良好的产业学院或具成熟的产业学院建,能有效目制教学、案例教学和真实场实训,申报时须提供产业学院建设和行情况、校企合作协议教融合成效等佐材料。

三、申报类型与预申报制度

正式申报新增专业包括教育部目录内备案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跨学科新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学校行本科专业预调整制度。新增专业提前一年行申报预备案,入学校专业设规划;国家和社会急需的特殊专业,可按上要求直接申

申报2027年预增设专业有意在2027年申报的新增专业,须在此次同步完成预申报。

四、专业增设条件

(一)具备规范支撑与良好前景

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拥有相应的学科支撑与建设基础,专业发展前景明确,有利于优化学校专业结构体系。

(二)满足办学条件与人才需求

须提供翔实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和就业状况分析;制订科学合理、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拥有完成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师资队伍、教学经费、场地设施、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及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并具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

(三)落实“增一撤一”机制

每申报1个新增专业,原则上须同时明确1个2027年停招的专业。

(四)鼓励以AI赋能、产教融合进行存量升级

支持传统专业结合人工智能及前沿产业改造升级,2026年申报应与“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群建设、微专业“梯度培育路径”有机结合。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申意向征求(6月8日前)

各学科性学院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波大学2026年本科新专业意向征求表》(附件1),包括报专业(含正式申)的初意向明,学校教务处审议并报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启动程序。未学校面同意的专业,不得自行论证与申工作。

(二)学院申报2026年6月20日前)

学院人才需求论证会与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

1.人才需求论证会:家不少于7人,包括校外用人位、行业专家及学校相关职能部代表,其中本地龙头精特新“小巨人”、单项或高新技业专家不少于3人;

2.学条件论证会:有相关专业专家及教务处、人事规划处实验设备处等部参加,校外家不少于3人,其中该专业所属国家教指委委不少于2人。

论证会后,相关学院对照通知要求,提交《宁波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6版最新模板编制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产业需求调研与论证报告至教务处。

(三)校级审议与公示2026年7月上旬)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组织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集中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网络集中申报阶段2026年7月31日前

通过公示的申报专业,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统一完成材料提交。

六、申材料要求

(一)正式申报新专业

提交以下申材料:

1.学院(部)学科专业五年规划

2.高等学校增本科专业表;

3.学院(部)报专业

4.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含必要性分析、国内置情况比、人才需求量化分析、招生模、家名论证记录);

5.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论证报告(含专业特色、有条件与优势、培方案、家名论证记录)。

(二)预申报专业

提交以下申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

2.2027年学院(部)申专业基本信息汇总

3.专业预申报专家论证报告



联系人:张老师(黄陈月莉楼204室)

联系电话:(0574)87600440

电子邮箱:zhangyan@nbu.edu.cn


附件

1.波大学2026年本科新专业意向征求表

2.正式申新增专业附件

3.申2027设专业附件

4.宁波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5.浙江省区域急需及产业发展需求较大专业清单(2025版)


2026年63


附件:

上一条:关于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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