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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7年重点建设项目(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2026-06-02  访问量:

各学院(部):

为统筹、规划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持续改善、提升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条件及水平。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27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的工作布置,组织开展2027年重点建设项目-发展型项目-人才培养-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目的,基于产出导向,进一步加大校院两级教学建设投入,重视建设绩效,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的实践育人条件。

二、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

以校级建制本科教学实验室为单位申报,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

2.申报范围

(1) 新建专业、社会急需专业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新建专业、社会急需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平台建设与提升改造。

2)人工智能+教学改革项目人才培养基地实验(实训)平台提升项目:支持人工智能+教学改革项目人才培养基地要求提升实验(实训)条件;

3)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实训)平台提升项目: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要求提升实验(实训)条件;

4)公共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与提升项目:支持公共基础类教学实验室建设与提升改造;

5)其他急需解决的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

3.经费额度及使用范围

1)每项建设项目申请经费总额100400万元。

2)申报经费使用根据宁波大学教学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宁大政〔201768 规定只用于开支教学仪器设备(含教学软件)购置。

三、工作安排

1.申报内容

1)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项目申报的负责人应为学院(部)的主要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排序,以学院为单位编制“校级教学实验室2027年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2)每个重点建设项目独立编制“校级教学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同步编制“校级教学实验室设备采购计划表”,单价超过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需提供本科实验教学大纲。

2.申报程序

各学院(部)于62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项目规划和采购计划表一式6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后,综合考虑轻重缓急、学院(部)空间条件具备情况及学校发展整体布局等因素,遴选提出2027年校级教学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库,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出库建设。

四、特别说明

1.请各学院(部)根据自身总体发展规划,科学谋划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数量,所申报项目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确保后续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各申报项目除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之外,同时还需要根据学校要求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库网上申报工作。2027年重点建设项目库网上申报时间为62日至620日。网上申报路径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点击办事大厅”——搜索重点建设项目库”——选择并点击进入后,逐项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批

联系人:葛翔;电话:889076;

联系邮箱:gexiang@nbu.edu.cn

教务处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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